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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表态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迅速做出反应,昨天,记者采访该局时,该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药用胶囊属于药用辅料,执行国家药典标准。根据初步了解,南京市药厂所用胶囊基本从省内的苏州胶囊厂、镇江胶囊厂、扬子江胶囊厂购买,个别厂从黄山胶囊厂购买。
按照药品法的规定,企业必须使用符合药用标准的胶囊,未经检验合格(企业自检)不得使用。
目前,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着手调查了解本地药厂使用的药用胶囊的来源和质量。对于报道中涉及的药品将暂停销售,检验后做进一步处理。
另外,南京将对市场上销售的胶囊药品进行检测和抽样调查。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