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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许多小区一楼都是门面店,店家为了招揽生意经常把音乐放得很大,可是播放这些噪音其实是违法的。近日,包河法院就审结一起噪声污染侵权纠纷案。
王先生家楼下有一音像店,该店每日在营业时间播放音乐。为此,王先生不仅在自家安装了塑钢窗,原本准备中考的孩子也不得不寄宿到学校,且爱人还患上了头痛、记忆力减退等疾症。他曾多次与音像店管理人员进行交涉,均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音像店对其噪声扰民的侵权行为承认错误、赔礼道歉并停止侵害,并赔偿精神伤害等损失52000多元。
在庭审中,音像店的代理人辩称,该店不存在侵权的事实,所以不同意王先生的诉讼请求。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不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经营音像店期间长期播放噪声,对原告及其家人造成了损害后果,且有噪声超标的相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事实清楚,故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因噪声污染给其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有事实及法律依据,被告应予以赔偿。最终,在主审法官的调解下,被告音像店向原告王先生赔礼道歉,并一次性赔偿各项费用合计2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张建本报记者杨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