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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把假枪抢火锅店劫匪露馅儿被制服
本报讯(记者万勤通讯员洪法)男子杨某伙同熊某,拿着一支枪状打火机到洪山一家火锅店抢劫。不料被看出破绽,店中服务员夺过枪来,把杨某制服。记者昨从洪山区法院获悉,杨某因抢劫罪(未遂)被判刑2年。
杨某生于1993年,武汉人,好吃懒做,经常动歪心思去搞钱。去年11月14日,杨某又想出去潇洒,但摸摸口袋没一分钱,便喊上熊某一起去找钱。
随后,杨某找来一支枪状的打火机作为工具。当日凌晨2时许,两人窜至洪山尤李村的朝天门火锅店,拿着打火机威胁经理涂某;交出钱来。但这把枪一掏出来,涂某就看出是假的。见被识破,杨某和熊某准备夺路而逃。火锅店服务员一拥而上把杨某抓获,熊某侥幸逃脱。
洪山区法院日前以抢劫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说,枪虽然是假的,但是杨某的本意是用假枪威胁他人,属于“使用暴力手段”,构成抢劫罪,只不过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酌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