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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武清区广厦南里20-24号楼有五部电梯自2007年4月起便由居民自行管理。由于常年使用,缺乏维护,故障时有发生,居民多次投诉,反映强烈。天津武清区质监局了解这一情况后,积极组织居民代表、物业管理部门、维保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召开现场协调会,认真学习《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电梯管理主体责任;经过反复讨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物业公司负责电梯统一管理,并筹措维修资金;选择新的维保单位,及时进行电梯维修;质监部门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广大居民对质监局的惠民行动和务实作风普遍表示满意。 (通讯员穆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