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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席贵
16日,记者从长春市民政局获悉,长春市救助管理站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长春市救助管理站在市民政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以主动救助、服务民生为中心,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优质服务,同心同德,狠抓落实,较好的完成了救助管理工作任务,取得了突出成绩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先后荣获“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救助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举办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等四项国家级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