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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跃军)4月12日,静海县召开“文明单位示范文明”活动推动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文明委通知精神,进一步组织动员全县各级文明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影响和带动更多单位参与文明创建,让更多群众分享文明创建成果,推动市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全面建设“六个静海”实现静海崛起,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洪茹出席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忠芬出席。获全国和市级、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代表,各乡镇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宣传委员,县直各部门分管党务工作副职参加。
会议指出,开展“文明单位示范文明”活动,是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行动,是提升创建水平、巩固创建成果的实际需要,是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的有效举措。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文明示范活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不断提高“文明单位示范文明”活动的水平。要按照文明单位“六个一”、文明村镇社区“五个一”的目标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示范内容和措施;要体现先进性,积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到思想道德建设常抓不懈;要切实强化服务,在全县形成“一个单位一面旗帜、一个村镇一个品牌、一个社区一种特色”的创建格局,促进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改进服务中得到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在提升服务品质中得到反映。各单位要把“文明单位示范文明”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使活动与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学雷锋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弘扬天津精神、静海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要搞好对“文明单位示范文明”活动的动态反映和工作督查,带动更多单位和个人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会上,宣读了《静海县关于组织开展“文明单位示范文明”活动的通知》,向获全国、市级、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代表颁发了奖牌证书;县地税局、大邱庄镇、县一中、百业公司、沿庄镇、团泊镇张家房子村、静海镇胜利楼社区、县检察院、县一幼分别代表各级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