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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刑事和解中心近日成功和解了一起来津务工人员之间的故意伤害案件,让两个反目成仇的老乡和解如初。
杨某和田某是山西某村的老乡,来津打工后又成为同事。2012年1月18日,两人因工作中的一点琐事发生口角,越吵越厉害,杨某冲动之下,将田某打成轻伤。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考虑到在这起轻微刑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既是同事,又是同村老乡的特殊关系,如果单纯将案件起诉到法院,矛盾不仅得不到彻底化解,还可能激化新的矛盾。于是,在征求双方意见后,将该案移送刑事和解中心。刑事和解中心受案后,检察官分别多次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杨某深刻认识到自己一时冲动给田某造成的伤害,也使田某更加认识到同为外地务工者,同乡情分的珍贵和重要,真正从内心谅解了杨某,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记者王学军通讯员张艳红王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