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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答疑
昨日上午,在鼓楼公证处,工作人员接受了金陵晚报记者的采访。就本案而言,父亲拒绝向子女公布遗嘱的内容,那么子女就没有办法得知,只能等待这一秘密在其发挥法律效力时,自然揭晓。
那么,如果父亲此时再提出更改遗嘱,并与前面所立遗嘱不同,又以何为准?公证员表示,房产遗嘱的公证,要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杨先生家房子在鼓楼区,即便需要更改,也还是要到鼓楼公证处来更改。立嘱人享有对遗嘱的更改权,并且,不论经历过多少次更改,都以最新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为有效遗嘱。而任何一份遗嘱的确立,都会同样得到保护,在生效前被列为“保密文件”。
官司已经开始,母亲所有部分的房产也不难查明分割。杨东本人的一个顾虑,却在寻求公证处的过程中,被打消了。目前该套住房中有8个人落户,有父亲,有他,还有姐姐、姐夫和姐姐家的孩子,妹妹、妹夫和妹妹的孩子。杨先生本人离异无子女,他担心的是,万一这套房子按人头分配,他一个“孤家寡人”,就惨了。
对此,公证处工作人员援引法律常识告知,他完全不用担心这点。户口所在地属于户籍管理,而房产的分割是物权分配,继承法里有明确的规定,与户籍属地无关。所以,不论这套房子里落了多少人的户口,都和房产本身的物权分割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