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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茂华
新闻源
有的车前后牌照均无;有的车挂了前牌不挂后牌;有的车牌照不按规定挂……连日来,根据市民举报,记者调查发现,许多拖车、洒水车、垃圾清运车、扫道车、栏杆清洗车不按规定悬挂牌照,堂而皇之地在干道上违规行驶。
(详见本报今日A9版)
机动车无牌不得上路,这是最基本的常识;我市有关部门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凡是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无效或过期)的,一律扣留车辆,记6分并罚款;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律记6分并罚款。然而,在南昌街头,不挂牌却大摇大摆上路的机动车并不少见,环卫垃圾车、城管执法车、后八轮、私家车,应有尽有,在夜间更是如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交通违章拖车有的也没牌——自身就是违章车!
经过这些年的文明交通宣传和严格交通执法,特别是借举办“七城会”的东风开展的交通综合整治,司机的文明交通参与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仍然有部分司机对交通规则和交通标志熟视无睹,交通违章行为随处可见。相对于有牌车辆,无牌车辆的司机更加有恃无恐,超速行驶、违章乱停、随意变道、闯红灯、乱停放等现象普遍存在,给其他车辆和行人带来非常大的危害;无牌车辆交通违法导致的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无牌机动车肇事逃逸也屡见不鲜,给受害人带来了巨大伤害,令人悲愤。
进行了无数次的整治,执法人员也在路上巡逻,为什么无牌机动车仍然能那么“逍遥自在”?笔者以为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特权车”带坏了头,这些“特权车”除了前述的几类外,还有一些抢险车辆以公权和公共利益的名义上在道路“裸奔”。二是有关部门执法不严,对无牌车辆并未依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或者即使进行查处,也往往执行“双重标准”——只查处社会车辆,而对“特权车”却不闻不问。于是,无牌车就这样无所顾忌地让管理者丢脸、让城市文明蒙羞。
机动车的号牌就是其身份,没有牌就有理由怀疑此车的合法性;而且,车车有牌,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营造和谐的交通秩序、才能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这也是广大群众的强烈呼声。那么,有关部门就应该而且必须回应这种呼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加大对无牌车辆的整治力度:发现无牌车辆应当场一律扣车,记分并罚款;新车则必须提供相应购车手续;要强化对建筑工地和城乡结合部各类车辆的监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特权车”所在单位要抓好自有各类车辆号牌安装情况的自查自纠,凡是号牌缺损的立即进行更换,特别是执法部门要更严格做好表率,自己不正何以正人?
要抓好十字路口现场查处、天眼探头监督查处、夜间主要道路和出城口重点查处,把日常查处和专项查处相结合,提升无牌车辆查处的有效性和长效性。
无牌车辆上路,直接威胁着市民的安全、影响了法律的公正,也损害了有关部门和管理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强无牌车管理事不宜迟、刻不容缓。相关部门要自觉履行职责,站在对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南昌负责的高度,以强有力的手腕和纪律,对无牌车辆严查重管,杜绝一切无牌车辆上路,让已经上路的无牌车辆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