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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网袁蓉见习记者曹文清本报记者钱俊毅
绿地在哭泣有谁在行动
>>>详见A10版·社会新闻
垃圾遍地、违法占用……一块块伤痕累累的绿地在哭泣。经本报多次报道呼吁,本市有关职能部门表示,已派人现场查看商定整改措施,同时还将召开专题会议,探讨强化管理、消除养护盲区问题。
那么,这些社会绿地为啥会陷入“有人种,没人管”困局?近日,本报记者走访多个“问题绿地”所属街道(镇)探究竟。
问题症结一:寻主难
所谓社会绿地,是指没有纳入各级绿化行政专业管理部门直接管护的各类绿地、行道树、立体绿化,包括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以及公共设施附属绿地。依照“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绿地所属的单位、小区物业或业主等应照料好身边的青翠葱茏。但由谁来保障监督呢?答案是——街镇绿化管理网络。
去年,市绿化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街镇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社会绿地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作为本区域绿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的社会绿地管理。建立权属确认、责任告知、
巡查考核等制度,落实养护单位,确保养护面貌,杜绝失管失养。
但记者发现,绿化管理制度并未落到实处。对辖区社会绿地“主人”是谁的问题,不少街镇都要查查问问隔几天答复,甚至梳理汇总后交出答案仍有遗漏。找不到“主”,所谓责任告知、义务履行只能是空谈。
问题症结二:整改难
“伊拉勿肯整改,阿拉又没办法!”这是不少街镇绿化专管人员无奈的叹息。
(下转A10版) (上接第1版)
就以本报最先关注、多次报道的栖山路绿地而言,其管理责任应由广洋集团承担。金杨新村街道市政科负责人表示,他们和广洋集团已沟通多次,还曾联系金桥城管署前去督促,但整改承诺始终无法兑现。“现在,阿拉街道工作人员只好自己去清扫垃圾。”
查阅市绿委下发的两个意见,对考核不达标的绿地,应由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向所在街道(镇)发放限期整改告知书,由街道(镇)落实整改;对绿化失管失养逾期不改正的业主和单位,可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罚,落实整改或由街道(镇)代为整改。但关于如何追责,如何处罚,整改资金如何到位等问题,意见中并无详细表述,无法震慑拒不整改者,也让监督、执法部门在具体操作中无所适从。
问题症结三:联动难
“绿化管理要靠各部门的联动,可我们常常联不上、拨不动啊!”一些街镇绿化专管人员告诉我们,为了形成街镇协调组织、绿化专业管理、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各街镇都被要求建立健全绿化议事协调机构——街镇绿化委员会,绿委主任由街道、镇主要领导担任,绿委成员涵盖街镇范围内与绿化相关的各条线、各大单位。
但实际上街镇绿委会负责具体事务的往往只有一名工作人员。“要执法手上没权,要办事手中无兵。”这“一个人的绿委”就算跑断腿、磨破嘴也解决不了多少问题。
长征镇绿化分所的负责人说,他们也迫切想解决梅川路上占绿开店的问题,但涉及占地经营和违法搭建,需要多部门协同处理,“光靠我们真的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