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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粤港澳紧密合作具备良好基础
2008年以来,广东坚持思想解放,紧密携手港澳,推动粤港澳合作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奠定粤港澳区域发展定位。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确立区域合作政策架构。CEPA及先行先试政策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重大跨境基建项目规划建设促进区域要素便捷流通。前海、南沙、横琴努力打造成为粤港澳合作发展新平台。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机制建设不断完善。
当前,粤港澳合作已进入新阶段。一是在经济合作向纵深拓展的同时,社会民生领域合作的内容日益丰富,逐渐成为合作发展的新亮点。二是在合作领域全面铺开的同时,重点合作区域及项目的引领作用日渐明显,逐渐成为合作发展的新引擎。三是在招商引资深挖潜力的同时,广东学习借鉴港澳“软环境”建设日趋重要,逐渐成为合作发展的新动力。
二、推进粤港澳紧密合作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正发生深刻变化,粤港澳三地经济社会也不断发展,粤港澳合作面临新形势和新要求。首先,国际经济格局深刻调整,粤港澳外向型经济合作模式受到影响;而随着中国发展和世界经济重心东移,粤港澳区域战略地位更加重要,新的发展机遇应运而生。其次,国家经济社会加快转型,深化改革更加迫切,粤港澳合作要在新一轮改革中保持先发优势;同时,也要发挥港澳对接全球经济优势,积极配合国家“走出去”战略。第三,广东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对港澳服务业等优势充满新期待,区域合作空间广阔;同时,随着三地经济发展水平拉近,社会民生领域合作也要有新思维和新模式。
三、深化粤港澳紧密合作的对策建议
一是确立粤港澳合作发展目标。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的目标,争取国家层面的统筹协调和支持,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初步构建大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格局。
二是推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发挥广东的先进制造业、香港的现代服务业、澳门的休闲旅游产业等互补优势,为粤港澳区域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三是促进社会民生领域合作。强化“共建珠三角优质生活圈”目标,推进教育培训、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合作,解决社会民生问题。
四是推动区域要素流动便利。加快推进港珠澳大桥、广深港客运专线等跨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建设,研究人员便利来往管理模式,争取放宽广东居民赴港澳政策。
五是发挥重点区域示范带动作用。明确前海、南沙、横琴的发展定位和分工,带动中山翠亨新区、东莞长安新区等资源,形成珠江口湾区联动发展新格局。
六是完善粤港澳合作工作机制。强化省港澳办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省港澳工作的职能;出台实施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督查考核办法,加强工作督查落实。
(调研组成员:陈继兴、招玉芳、蔡东士、李汝求、陈国兴、钟世坚、徐建华、谭君铁;召集人:徐建华、谭君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