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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赵杨通讯员/南检宣)5年前,4名男子里应外合在一个黑夜抢劫了广州石油分公司的一艘加油船,案发后其中两名男子逃跑。2011年潜逃多年的“内鬼”阿宇经过复杂的思想斗争主动投案自首。日前,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阿宇起诉公诉。
今年25岁的阿宇为被抢劫加油船上的一名普通船员,2006年1月某日,同案人郑某打电话说要到阿宇工作的加油船搞点油(意为抢劫),于是阿宇就将加油船的有关信息告诉了郑某。同月29日白天,郑某通知阿宇晚上动手,并叫阿宇假装不知情。当天19时许,郑某、邓某(均已被判决)和“阿强”(另案处理)携带仿左轮充气假手枪、约束带、透明胶布等作案工具,蹿至位于南沙区新垦十六涌西闸对面海面的中石化广州石油分公司某水上加油船上,邓某、“阿强”进入船舱内以假手枪威胁并捆绑船上的4名船员,抢去电脑显示器1台、人民币500元、手机3部。郑某则抽取该船上0号柴油6吨(价值人民币28446元)到另一船上。获取财物后,邓某、郑某、“阿强”逃离现场,作为内线的郑某宇在案发后分得赃款3000元,并在知道事情败露后逃走,直到2011年投案自首。
经南沙区法院审理认定,阿宇与他人合谋,采用暴力方式抢劫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己构成抢劫罪,但阿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故判处阿宇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