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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百军马兴有赵光超
每成功调解一件简易矛盾纠纷一次性奖励50元,成功调解一件普通矛盾纠纷一次性奖励100元,成功调解一件疑难矛盾纠纷一次性奖励300元,成功调解一件重大矛盾纠纷一次性奖励500元。“以奖代补”,这是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做法。
去年11月28日,中铁五局牛栏江六标项目部驾驶员丁某驾驶项目部车辆与刘某的电动车相撞,致使刘某流产、大儿子轻微伤,刘某因受刺激出现精神异常转至云南省第一附属医院精神科住院治疗。刘某的家人要求丁某所在公司一次性赔偿全部费用,但双方对赔偿的金额产生了争议,丁某所在公司认为刘家要求的赔偿金额不合理,但刘家认为六个月的胎儿流产对刘某的精神已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金额是合情合理的,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金额存在争议,调解未果。
近日,仁德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经司法所所长和调解员对双方近两个小时的耐心劝解,宣讲法律知识,结合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相关规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解说,双方才决定各让一步,肇事者公司几位领导研究同意赔偿金额为20万元整,刘家也同意接受此赔偿金额,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达成协议,并自愿放弃本案诉求。
一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成功调解,参与调解此案的人民调解员获得了100元的奖金。
“以奖代补”实施后,进一步调动了寻甸县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责任心和荣誉感,调解质量和调解成功率得到不断提升,寻甸县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了三不出:一般矛盾不出村社和本单位,大的矛盾不出乡镇街和部门,疑难复杂矛盾不出县。而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数量则普遍下降。据悉,2011年,寻甸全县共兑现“以奖代补”资金101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