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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讯(记者王迪)成都市教育局昨天发布了《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简称“评定办法”),将通过对全市幼儿园进行等级评定,由低至高分为三级、二级和一级3个等级。据悉,“评定办法”中规定有“17项违规必纠”、“6项倒扣分”以及“8项一票否决”等内容,但暂未向媒体透露细节。
按规定,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属地内三级、二级幼儿园评定和一级幼儿园初评,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一级幼儿园的评定和二、三级幼儿园的抽查。
根据《评定办法》的规定,成都市将对幼儿园实行全员管理。凡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审批)并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的公、民办幼儿园,都将纳入等级评定管理体系中,评定相应等级。
成都市对幼儿园等级的认定将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评定办法》规定评定的幼儿园等级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将进行复评。据介绍,新注册的幼儿园在取得法人证之日起6个月内须提出等级创建申请;复评不达标的将予以降级处理,不再保留原等级。
据介绍,《评定办法》根据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围绕儿童、教师、设施、课程等4个教育基本要素,建立了112项评价指标,其中48项为一级园必达指标,7项为等级园必达指标。成都市对幼儿园的管理将实行“违规必纠”原则。据介绍,幼儿园未按规定配备玩教具等17种情形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暂缓评定等级;对幼儿园出现经费管理、安全、师德等方面的7种问题之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评定等级并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