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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重点工作要求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当前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已经变得越来越突出。客观地讲,“案多人少”不仅增加了办案法官的工作压力,也增加了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的难度,已经成为制约法院践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瓶颈”。
2009年,该院共收各类案件5077件,2010年5116件,2011年6479件,2012年年初至今收案2499件。在案件数量逐年递增的情况下,办案法官数量却增长缓慢,现有编制119名,其中政法编87名,事业编32名。现有正式干警108人,占用行政编人员79人,事业编人员29人,案多人少问题十分突出。
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成因可归纳为法院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两大部分。从外部环境角度来看,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发生变化,而群众的维权意识在逐日增强,物权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一大批法律相继出台或修订,基层法院受案范围的扩大,使得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选择对簿公堂解决,法院成为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的集中地。
从内部环境来分析,法院机构编制和审判资源配置科学的规划,出现办案法官人数少、综合管理部门人员多,法官资源未得到优化组合,院内机关审判业务庭与人民法庭人员难以实行轮岗交流。同时,简易审判方式的功能未能有效发挥,大量的小额纷争无法通过更为便捷的诉讼机制加以解决,影响审判效率。
针对“案多人少”矛盾的综合性因素,需要各方综合施治,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科学高效地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并且,更要注重创造宽松的外部工作环境,加大对司法工作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为老百姓打官司畅通更多渠道。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创新诉调对接机制。尝试建立“立案看民调”制度和措施,充分发挥基层民调组织拦截诉讼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设立审前调解工作室,院机关设立审前调解室,各法庭设立审前调解小组,形成拦截诉讼的第二道防线。由此,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于非诉讼渠道,减轻法院工作压力,降低当事人矛盾纠纷的解决成本,实现案结事了。
第二,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尝试民事案件专业化审判模式,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严把案件质量关,提高审判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优化审判业务部门与综合管理部门之间的资源配置,突出审判活动在法院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加强相互之间的监督制约和协调配合,同时将行政部门具备审判资格的人员尽量安排在审判业务岗位上,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审判工作需求。
第三,增加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数量。存在空编情况的法院,应加大对现有编制的使用力度,及时招录法官以缓解审判压力。同时,加强编制配备,在核定法院编制时将辖区流动人口数量纳入考虑之中。此外,积极探索书记员职级晋升制度,强化书记员队伍的管理,调动书记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书记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四,借助科技手段促效率。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加大科技投入,完善自动化办公、办案设施,减轻办案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如法院法律文书自动校对系统、类型化法律文书自动生成系统、电子签章系统等,提高审判的科技含量,让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
第五,完善法官激励机制,逐步提高法官经济、政治待遇,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努力拓展基层干警职业发展空间,调动一线法官积极性,有效解决基层法院建设中人才“不愿去、出不来、留不住”的问题。
(作者单位: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