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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秦岭深处的陕西省周至县王家河镇黄草坡村的村民,从上午9点就陆陆续续来到周至国家森林保护区黄草坡防护基地一处空地上。一个小时后,由周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金友盗伐林木案在这里开庭审理。
去年5月,秦岭连下几场暴雨,王金友家住的两间房子山墙倒塌,成了受灾房。王金友便找村民做帮手,从自家自留山上砍伐了131棵华山松、2棵卜氏杨,准备盖新房。该县公安局双庙子森林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反映后,立即赶往王金友家。经尺量鉴定,王金友私自砍伐林木逾12.237方,达到了盗伐林木罪数量较大的起点。去年11月,王金友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周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宣读完起诉书,公诉人向王金友发问:“你知道伐树要办采伐证吗?”
“2008年,我办过一次采伐证,过期了。后来去办,工作人员说要‘林改’,暂时没有采伐证。我在自家林子砍树又是重建受灾房,就没多想。”王金友嗫嚅的声音在空旷的山谷中显得很小。
“树,不是这种砍法。”公诉人指出:按照有关林业法规规定,承包林木的人对树木只有管理权没有使用权,未经审批不能自行砍伐。法院随后当庭宣判,鉴于王金友认罪态度好,以盗伐林木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在离黄草坡不远的密林深处生活着大熊猫、金丝猴等国家珍稀保护动物。“之所以把庭审选在案发地,就是增强村民们对树木既要精心管护,又要依法有序采伐的意识。”周至县检察院检察长沙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