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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李婷记者李郁军)甘肃省委办公厅近日向各市州党委和省直各部门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从10个方面对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提出要求。
《意见》强调,全省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对压案不查、非法干预和阻挠办案、打击报复办案人员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视察、专项调研,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加强代表建议议案办理。全省各级政府要为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政府各部门要将本系统管理的项目和资金等信息,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供或备案;按照规定的政法经费保障责任,切实加大对检察机关的经费投入;积极协调推动解决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部门机构建设、人员编制、科技装备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大力支持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基地建设。
《意见》指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围绕工作大局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注重个案办结后的预防工作,紧紧围绕易发、多发职务犯罪的系统行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预防调研、预防宣传、预防教育、预防警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队伍建设。着力加强专业能力建设,着力加强廉洁自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