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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建华通讯员符信、粤水轩)受强对流天气影响,4月12日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普降大到暴雨,特别是4月18日至21日强降雨过程造成我省粤西和珠江三角洲部分地区出现严重灾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1日,副省长刘昆作出指示,要求省民政厅组织工作组赴受灾严重地区指导做好灾后群众生产生活安排,财政、农业、教育等部门也要按职责跟踪做好救灾工作。
目前,国家防总、省防总已经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救灾抢险。省民政厅迅速组织救灾工作组,于22日赴茂名等受灾严重地区指导灾害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省农业厅已派出2个工作组深入韶关、清远等灾区察看灾情,了解情况,指导当地开展农业救灾复产。
根据我省灾情,省民政厅迅速研究制定落实有关救灾措施,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发放救灾资金和物资。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共发放救灾资金150多万元,下拨棉被2118床、衣服300多套,以及价值30多万元的其他生活类救灾物资。
省财政厅加强与三防、农业、教育等省直部门和灾区财政部门的联系沟通,迅速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随到随办,开通救灾资金拨付“绿色通道”。
省农业厅迅速发布农业救灾复产工作意见,及时启动农业灾情每日一报制度,抓紧收集掌握灾情,为开展救灾复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同时组织各地农业部门开展农业救灾复产工作。
省教育厅向全省各地教育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汛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汛期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根据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视情采取停课或延迟上放学等措施确保学生出行安全,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健全各项应急预案,确保广大师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各地、各有关部门将继续严格执行值班、险情巡查排查和灾情速报制度,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救灾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又讯(记者黄建华通讯员粤水轩)强降雨导致我省部分地区受灾严重。截至21日9时,已造成深圳、佛山、韶关、河源、茂名、阳江、湛江、肇庆、云浮9市共23个县(市、区)96个乡镇23.51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23.12千公顷,倒塌房屋379间,转移1.33万人,失踪5人,直接经济总损失4.25亿元,其中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1.44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