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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9日中午,云南省镇雄县塘房镇顶拉小学,这个有665名学生的村镇中心小学,其中300多名学生,在吃了由学校食堂统一供给的营养餐后出现腹泻、腹痛、发高烧等症状,随后全部被送往当地医院治疗,记者专程赶到了镇雄县人民医院。
云南省镇雄县人民医院党总支副书记急诊科主任吴道忠告诉记者:“我们考虑是疑似食物中毒。就按这方面来给他处理。到后边总的数据是368位。在医院的观察人数是71人。”
截至4月14日,留在医院治疗的还有22名学生。记者看到,医护人员正在给留院观察的学生检查身体,一些症状好转的学生已能在病房里活动,个别病情严重的学生仍躺在床上输液。
这起事件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呢?随后,记者来到了这起事件的发生地,顶拉小学附近的村镇,对该小学学生、食堂工作人员以及校方进行了采访。
学生:豌豆闻起来是臭的
听说有记者来了解营养午餐的情况,一些家长带着自己的孩子从两三公里远的地方赶了过来。孩子们告诉记者:“吃了米饭、豌豆、小瓜、葵瓜,豌豆闻起来是臭的,很难闻;不吃不行,要被罚款,老师说不吃,一次要罚10元。”
从孩子们七嘴八舌的回答中,记者大致了解到当天中午的主食是米饭,菜包括豌豆、冬瓜和豆芽。孩子们印象最深的是,豌豆很多发黑,吃起来很涩,闻起来发臭,很难下咽,但由于学校规定不吃完饭菜就要罚款10元,所以,大多数孩子都坚持吃下去了。午餐过后不久,300多名学生先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泻的症状,老师和家长也陆续赶到学校和医院。
食堂:是学生对食物不适应
2012年4月9日中午,顶拉小学孩子们究竟吃了一餐什么样的饭菜?那餐饭菜是如何加工出来的?学校负责人告诉记者,学生食堂已经停止使用,正在整改,负责顶拉小学营养餐的管理员潘武菊给记者说了她知道的情况:“米就在这儿,拿这个米放在那个蒸柜里面,放在这里面蒸的,豌豆是头一天晚上用温水泡了之后,第二天早上用高压锅来压的,压熟了之后,再拌肉末炒起来的。”
当记者询问豌豆颜色是什么样子的,潘武菊回答说:“新鲜的,我那天亲自做了新鲜的。”
记者追问为何吃了豌豆以后,好多学生都出现头晕,腹痛的症状。潘武菊说:“我这样想的,可能是有一部分学生,对食物的适应程度不高,因为我们这个地方很少吃那个豌豆,很少吃那些东西,以前那个芹菜,学生也都不适应,所以我跟老板反映,我们的学生不喜欢吃那些东西。”
学校:食堂已承包给私人老板
原云南镇雄县顶拉小学校长吴道顺告诉记者,学校食堂在2012年2月已经承包出去了。承包给私人老板,塘房镇中心学校承包的。
校长告诉记者,学校食堂是按照上面要求承包出去的,所以连带后面的采购、制作等学校并没有权管,学校不知道花多少钱、采购什么样的东西,只管理一个大致数量,也就是每天多少学生、大致多少油、蔬菜、米饭的量就可以了。而且食堂与校方并未签订合同。
没有合同,那双方是如何约定,又是如何收取费用的?
云南镇雄县塘房镇中心学校副校长申时旺告诉记者:“双方约定是他能做,就跟他签,不能做,或做得不好,就不要他做。”至于利润则是利用县财政提供人员经费。
调查:原料无购货验收记录
根据县委县政府事故调查结果显示:导致4月9日学生食用营养餐出现身体不适情况的所有原料均无购货验收记录。其中,大米无合格证、无生产日期。食品采购运输平均一周2次,没有储存冷库和运输冷藏车,购进的油、豆瓣酱、菜都直接堆放于存放室地上。顶拉小学食堂和运营商均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从未接到该校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记者在现场发现,学校食堂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等有关特许资格证明。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不仅要保质,还要保量,保质是前提,保量是根本。也就是保证每分钱都用在学生身上,账目要公开公示,建立健全财务、监管制度,应当成为学生营养午餐的基本制度和政府部门监管的重要依据。记者在云南最早开展学生营养午餐的禄劝县汤郎箐小学看到,他们每天的账目都公开在墙上,一日三餐吃什么,菜谱、大米、肉、蔬菜、油盐等买了多少斤、价格多少,平均在每名学生头上多少钱等,一目了然。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