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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合肥“少女毁容案”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对被告人陶某某提出的罪名是涉嫌故意伤害罪。由于涉及该案的两人均属未成年,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记者上午在法庭外看到,上午8点45分左右,正在北京接受治疗的周岩也回到合肥,并在家人的陪同下进入法庭,参加了当天的庭审。
少女家人申请公开庭审被拒
据指控,2011年9月17日晚,犯罪嫌疑人陶某某(男,1995年4月1日生,合肥市某学院学生)因追求被害人周岩(系陶某某初中同学)不成,产生报复心理,来到被害人周岩家中,将事先准备的灌在雪碧瓶中的打火机燃油泼在周岩身上并点燃,致使周岩面部、颈部等多处烧伤。事后,周岩被鉴定为重伤。公诉机关认为,陶某某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几天前,周岩的家人向包河区法院提交了申请,希望此案能公开审理。
记者了解到,包河区法院已经拒绝了周岩父亲的申请,由于涉及该案的两人均属未成年,该案一审不公开开庭审理。
周岩被抬进法庭不能久坐
对于被告人陶某某的定罪,周岩小姨李云依然坚持是杀人未遂,但据了解昨天公诉机关对被告人陶某某提出的罪名是涉嫌故意伤害罪。
昨天上午8点45分,周岩在其家人的陪伴下,被抬进法庭。由于手术不久,周岩不能久坐,在审理过程中已经离开多次。
周岩代理律师称,周岩伤残鉴定有新的结果,结论为重伤。
据周岩代理律师李智贤介绍,周岩的伤残鉴定有了新的结果。
之前相关部门已经对周岩的颈部和左耳进行了鉴定,3月1日鉴定结果为重伤;3月27日,公安、检察院以及法院到北京为周岩进行了补充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此次伤情补充鉴定的部位主要是颈部和双手,4月10日公布的鉴定结论为重伤,伤残程度为五级。
原被告双方未达成任何共识
“安徽少女毁容案”最早通过网络上发帖被人们关注。此次庭审,也有多家媒体守候在庭外了解最新情况,并进行不间断的微博播报。
据“南京零距离”等媒体微博报道:从上午8时40分开始,除中午短暂的休庭,周岩案一直在审理。据了解,导致庭审时间持续原因主要是刑事部分双方争辩太久。然后才进行民事部分审理。
昨天的庭审持续到下午6点左右,长达9个小时左右的庭审结束后。周岩另一位代理律师王亚林称,庭审双方在刑事量刑、民事赔偿等各方面都未能达成一致,法院将择期宣判。
综合人民网、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