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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记者林世宁报道:23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十二五”期间,每年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年度计划总增量中安排1万名左右本科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生源范围为国务院确定的21个省(区、市)的680个贫困县。
据了解,参与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高校以本科一批高校为主,专业设置方面则根据贫困地区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以及其他适农涉农专业为主。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
与按照正常程序录取的大学生不同,按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户籍暂留在原籍所在地,就业报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有关部门要求,有关省(区、市)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吸引学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促进贫困地区发展。
林世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