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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虎360和腾讯QQ的“3Q大战第二季”官司再度引起关注。法庭没有当场宣判,但事件本身倒是给业界带来很多启发。
回首“3Q大战”的历程,大有逐步升级的态势。最早,两家是因为言语不当发生纠纷,腾讯于2010年起诉奇虎不正当竞争,判决认定奇虎360构成不正当竞争,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而后,两家公司又因为软件冲突再次发生纠纷,腾讯要求用户在QQ软件与360软件之间只能选择其一使用,要么删除360软件,要么退出QQ软件,以至于引起了工信部的干预;现在,两家过节上升到了腾讯是不是反垄断的地位。
实际上,在IT界、互联网界,乃至手机行业,类似的纷争此起彼伏,不绝于耳。言语不敬、份额造假、专利归属、商标注册等,都可以是纠纷的逻辑起点,都能够成为告与被告的理由,核心价值仍然是竞争,市场竞争之外的另一种手段。告状起码先表个态,至少在市场上干扰一下对手。
在不明真相的群众看来,各种类似的口角官司不外乎就是换一个版本的吵架,各要各的利益。开始可能还看得兴起,长此以往习惯之后,可能都记不清谁胜谁负,权当听故事或者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当然,状既然起了头,还是要继续告下去的。这场官司越打越高级,告状也开始讲究技巧性了,从单纯的“口角”到颇有些理论性的味道。告状开始引向了一个更深邃的巷子。在这个巷子里,不再是简单地拉人站队,替自己赚吆喝,而是处心积虑地专找对手的薄弱攻击,颇有点“知己知彼”的味道。以至于法律学术界认为,这个告状案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教材、案例,“有很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
随着告状的升级,什么犄角旮旯的东西都可能成为被挖出来当成诉讼点,大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态势。显然,越告下去就越得讲究技巧性,甚至艺术性。这样比单纯地“骂街”,更高级一点,或许更有耐看的价值。
(黄启兵)
黄启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