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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00
曾因犯诈骗罪和持有假币罪两次受到过刑事处罚的利辛县孙集镇梁吕村村民王某,以“以旧换新”为名,用假黄金首饰骗取足金黄金饰品,今天上午,他第三次走到法庭接受审判。而这一次案发,是他拨打“110”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早在2002年和2009年,王某就因为犯事先后两次被判刑。2011年9月,王从监狱释放不久,在一次打牌过程中认识了一个叫“李飞”的阜南人。因王刚刑满释放正缺钱用,李飞对王某说自己有一批假的黄金项链,可以到一般的珠宝店去换真的黄金项链,而且珠宝店不会认出来。王听后喜出望外,当即就从“李飞”那拿了三条项链准备去以假换真。
同年12月13日,王来到舒城一个商场内的一家金店,对女服务员说自己想要用金项链以旧换新。随后,店主把王的假项链拿给店内的验金师傅验了一下,结果,没能分辨出真伪。于是服务员把王拿来的项链称重为54.89克,王在这家黄金店柜台里挑选了一款43.17克的千足金黄金项链和一枚12.93克的千足金黄金戒指。通过折算,王补给这家金店3000多元差价。得手后王返回利辛,把骗来的戒指留作自用,项链在利辛一家黄金店以1.5万余元销售。
第一次行骗得手让王尝到了甜头,第2天他便来到肥西县城,相中了一家金店后,采取同样方法,用一条重50.68克的假黄金项链,骗走该店一条重52.31克千足金黄金项链。
去年12月20日上午,王某潜至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华联超市一家珠宝店,拿出一条重50.3克的假黄金项链,准备再次以“以旧换新”的名义进行行骗。因这家金店曾发生过“以旧换新”上过一次当,所以很快便识破了王的骗局,并将其扣留。王某为了脱身,竟然来个先下手为强,拨打“110”报警称店主控制其人身自由。在警方到达现场后,王谎称自己并不知道手里的黄金是假的,完全是场误会。但警方通过盘问和简单的调查,很快就识破王所设下的骗局。经鉴定,王某骗取的黄金价值43907元。
在今天的肥西县法院的法庭上,当公诉人问王某曾两次受到刑事处罚,怎么还敢再次铤而走险,甚至还敢打报警电话。王回答说:“我曾经两次行骗被判了刑,认为自己积累了一些经验,没想到还是被识破进了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