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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2012届困难家庭毕业生经所在高校给予重点帮扶就业后,5月1日前仍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我省将发放求职补贴。昨天,省教育厅就做好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发出通知。
这次补贴的对象是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认定的2012届省内普通高校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如果所在高校提供不少于3次的就业应聘机会,截至5月1日前仍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升学、出国、参军、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以及暂无就业愿望、无正当理由放弃学校提供的就业岗位或应聘机会的除外。符合规定的学生可以一次性得到500元/人的求职补贴,主要用于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贴。
那么申请发放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5月1日—5月11日,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愿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月9日—5月19日,各高校组织初审,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予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由高校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集中为符合发放求职补贴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5月31日前,各高校将《安徽省2012届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报学校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其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予以审核确定。6月10日前,各地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求职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高校毕业生银行个人账户。
(本报记者毛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