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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市政法系统正在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我对“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理解更加全面。我感到,作为一名检察干警,要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得到真正体现,就必须在自身工作岗位上使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首先,要有为检察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处在激烈的竞争中,每一个单位都需要认真负责、吃苦敬业,并对事业忠诚、对工作充满热情的同志,这就要求每个人要有和单位荣辱与共的精神。工作就意味着责任,工作越多责任越大。联想自身实际,自己作为检察机关的一名干警,就要自觉服从院党组的领导,在完成法律监督职能的过程中,时刻把责任心和对事业的追求放在首位,时刻把检察职业道德放在重要位置。无论从事什么工作,在哪个岗位上干工作,都要先看是否违背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看是否背离了“三个至上”、“四个忠于”和“六观”的要求,要把践行检察职业道德和干好检察事业当成毕生追求,作为自己始终牢记并必须履行的义务。
其次,要确立工作的高标准,不能一般化。记得在《工作没有任何借口》一书中讲到,人人都渴望成功,那么在工作中,就不能仅仅满足于拥有基本素质,还必须以一流的工作标准要求自己。因此我认为,在实际生活中,作为检察干警,身为执法者,工作的特殊性更要求其在践行检察职业道德中必须确立高标准。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好,凡是禁止他人做的自己决不越雷池一步,遇有不良倾向和问题要及时抵制并做坚决的斗争。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每一个检察干警就是一面旗帜,亲自感受到检察干警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素养。
再次,要有承担责任的信心和勇气。中央政法委对全国政法系统干警核心价值观一个很重要的要求,就是每个政法干警必须要具备崇高的品格,在工作中我的理解就是:工作不只是做事,更是做人,其实做人和做事同样重要。一个人有问题并不怕,怕的是有问题不能正确看待,而是一味的抱怨,总想推卸责任。我认为这不是一个人做事能力的问题,而是人的品性和思想素质问题。实际工作中,一个单位光有职责制度是不够的,还要有每个人勇于承担责任和风险的意识。因此,我感到,作为检察机关的干警,肩负法律监督的职能,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检察干警只有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和一流的学识还不够,还要有认识自身不足的信心、决心和勇气。全体检察干警必须站在检察职业道德这个起跑线上,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精神状态干工作,无论什么时候都敢说我是法律工作者,我是法律的守护神。以自身良好的形象影响人、以广受赞誉的人格魅力感召人,为广大人民群众当好先锋、作好表率。
总之,政法系统干警的核心价值观既是当今时代赋予政法干警的神圣使命,又是从事政法工作人员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素养。作为检察干警,无论到任何时候都要牢记,法律监督是自己最根本的职责,“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就是自己对事业的终身追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 刘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