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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飞)在南勇案进行开庭审理的同时,昨天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冬生受贿、贪污案,高健、陈宏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申思、祁宏、江津、李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李冬生主要涉及受贿罪和贪污罪两项罪名,公诉机关认为,李冬生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技术部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79万余元;李冬生利用负责组织裁判人员培训等职务便利,与他人以虚开发票的方式从承办单位的代收款项中套取公款46300元,李冬生分得23300元;李冬生同时利用负责组织裁判人员培训等职务便利,与他人以收取资料费等名义将收取的71500元予以私分,李冬生分得36900元。李冬生和律师对其贪污的6万零2百元予以否认,同时表示受贿金额并没有79万元。
申思、祁宏、江津、李明四名前国脚主要涉及2003年末代甲A的收受贿赂而踢假球问题,四名前国脚都希望能够给予轻判,高健和陈宏在法庭上认罪态度很好,当庭提出免除刑事责任的要求,法庭对此未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