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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邹雪通讯员赵军苑文路)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获悉,作为全国第二批开放赴台个人旅游的城市,本市居民赴台个人旅游即将实现。根据公安部的部署,4月28日起,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始受理本市居民赴台个人旅游申请。凡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六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个人游签注(签注字头为“G”)。
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重要提示:赴台个人旅游不是自由行。市民取得《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游签注后,必须通过天津国际旅行社、天津中国旅行社、天津康辉旅行社、天津中国青年旅行社及天津经典假期国际旅行社等5家具有组织赴台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办理入台的相关手续后,方可从对外开放的口岸出境前往台湾。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超过15天。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应遵守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不得在台非法逾期停留。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在台逾期停留的,应及时通过台方旅游热线电话报告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并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自行返回。如无正当理由在台湾非法逾期停留且情节严重的,将被遣返并自行负担相关费用,还将由两岸相关机构依法处理。此外,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妥善保管个人的旅行证件,一旦发生遗失或被盗抢等意外,应立即通过台方旅游热线电话报告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
本市居民可到以下地点申办《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河北区寿安街19号,咨询电话:022—24458825,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四9:00—17:00,周五至周六9:00—16:00)、天津市公安塘沽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塘沽区营口道608号,公安塘沽分局2楼,咨询电话:022—65300942,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四9:00—17:00,周五至周六9:00—16:00)、南开区长江道出入境受理点(南开区长江道153号,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以及河西区利民道出入境受理点(河西区利民道65号,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