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宁华通讯员何渊)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及周立波域名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岳彤宇继续持有和使用zhoulibo.com域名的诉请。法院认为,岳彤宇明知涉案域名的主要部分“zhoulibo”与被告周立波的姓名近似,与其姓名拼音“zhoulibo”相同,已足以造成相关公众将涉案域名与被告周立波相关联的误认,仍将域名与被告周立波相关联,并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在网站上要约高价出售,欲以此获得不正当利益,具有明显恶意,是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