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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晚报讯去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驾要追究刑责。重庆晚报记者昨日从警方获悉,从去年5月1日起至今日凌晨,全市共查获酒后驾驶17596起,其中饮酒驾驶13190起,醉酒驾驶4406起。因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122起,造成13人死亡,同比减少50%。
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79mg属酒后开车,80mg以上属醉驾。
重庆晚报记者王明杨帆见习记者任梦
酒驾事故有三高
1、高发时段
晚饭和夜宵时间
警方介绍,酒驾事故多发生在晚上7点至9点,以及晚上10点至12点,也就是通常的晚饭和夜宵时间。这两个时段发生涉酒驾交通事故共60起,占涉酒驾交通事故总数的49%,死亡7人,占涉酒驾事故死亡总人数54%。
涉酒驾交通事故发生率相对较低的时间是晚上9点至10点,全年仅发生交通事故7起,占全年涉酒驾交通事故总数的5%,且未造成人员死亡。此外,还有24.5%的涉酒驾交通事故发生在凌晨0点至2点,以及下午2点至3点。这两个时段的涉酒驾交通事故多为驾驶人醉酒严重超标情况,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也较为严重。
2、高发人群
青壮年司机为主
警方介绍,在涉酒驾事故中,驾驶人多为青壮年,年龄在31至45岁的有65人,占总人数的53%;18至30岁的有33人,占总人数的27%;46至60岁的有24人,占总人数的19.6%。在酒驾事故中,年龄最大的59岁,最小的仅19岁。
在酒驾案件中被查处的驾驶员,有个体私营企业老板,有公司白领,也不乏工人等蓝领,各个社会阶层都有。警方分析,之所以酒后驾驶,与这些人社交应酬多、碍于情面不得不喝酒有很大关系。
此外,在122起酒驾交通事故中,没有一位是女性驾驶员。
3、高发车辆
摩托车数量过半
警方称,因我市地理环境的特殊性,摩托车代步非常普遍,所以涉酒驾交通事故中车辆多为摩托车,占总数的54.9%。
从酒驾事故形态来看,醉酒后驾车碰撞其他行驶车辆的有55起,占总数45%;擦挂路上行人37起,占总数30%;碰撞静止车辆以及固定物19起,占总数15.5%。此外,侧翻、翻滚、坠崖等特别严重的交通事故有11起,占总数9.5%。其中一起坠崖事故还造成3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