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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昨正式启用减刑假释案件远程审理系统
华西都市报讯(曹巍夏旭东记者陆阳阳实习记者任鸿)昨日下午,在成都市中院16法庭,当事人席上空无一人,但却多了块屏幕,屏幕中出现的正是案件的当事人李国(化名)。身为服刑人员的他,借助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并未和法官直接面对面,就接受了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据悉,这是成都中院首次正式启用减刑假释案件远程审理系统。
2005年,李国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因服刑期间表现较好,他于2010年被裁定减刑1年零1个月,现锦江监狱提请法院裁定允许他假释。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3位法官面前各放了一台显示屏,法庭内还增设了两台大的显示屏供旁听人员观看远程庭审现场。约半个小时,法庭便完成了这起假释
案的公开远程审理,案件将择期宣裁。
该系统建成前,成都中院多采用书面审理或到全市10所监狱开庭审理的方式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而全市每年需到监狱开庭审理此类案件1000多件,庭审耗费较大;与此同时,监狱管理的特殊性也使得该类案件的审理少有陪审员参与,一般公众更是难以旁听。
系统正式启用后,法官“足不出院”便能审结减刑假释案,陪审员的参与、公众的旁听也不再受限,这预示着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将更透明高效。成都中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属西部首例。
成都中院院长牛敏说,“远程减刑假释庭审系统的启用,标志着成都中院减刑假释审理工作向更阳光和更高效审理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