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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李潘华整理/黄义涛
刚到法院那会儿,一被当事人嚷嚷几句眼泪都会流出来。今年年初,一位70多岁的父亲把儿子告上了法庭,我接手了这起案件。让我始料未及的是,在第一次接触这位老人的时候就“碰了壁”。老人家手拿法条,靠着对法律条文的一知半解,对部分内容断章取义,要求我按照其意见进行判决。我明明知道是老人在某些问题的认识上偏离了法条原有的意思,可是当我用法言法语向他解释,试图纠正他的想法时,却发现情况更糟了。
老人家觉得我是在卖弄法律,甚至觉得受到了歧视:“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跟我扯那些没用!”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还到法院领导面前告了我一状,说我不听取民意,不会理解人……
今年3月,我院选出7位具有丰富审判经验、良好职业素质的资深法官,担当起我们青年法官的导师,建立“一对一”传、帮、带的导学关系。经过一个多月的“特训”,我心中渐渐有了一展身手的底气。
前些日子,我接手了一起邻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是叔嫂关系且毗邻而居,家中老人去世后对祖屋的划分产生了纠纷。有了前车之鉴,我在接手案件后,不急于着手开庭审理案件,而是先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原来两家以前关系不错,在老人去世后,大哥也相继去世了,嫂子“招郎入赘”,小叔觉得自家家产被“外人”霸占了,于是把原来划好的祖屋界限又给重新划了一遍,把一些沙石倒在嫂子的地方上企图“夺回失地”,从此矛盾不断……
我来到双方当事人家里,打算劝小叔搬走沙石,让原告撤诉。但是由于双方都在气头上,根本听不进我的劝言。我再一次认识到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于是请求导师帮助。导师建议我切勿操之过急,看看有什么外界的力量可以借助。
我细细回忆,发现在接触过程中,双方都提到过一个叔叔。一周后,我找到这个叔叔,邀请他一起到当事人双方家去协助调解。果然,这次双方语气都温和了很多,而且在这位叔叔的帮助下,达成了初步的协议。就在我以为案件可以圆满解决时,意外又发生了。嫂子家读初中的女儿在堆砌的沙石边摔了一跤,双方开始吵起来,调解又陷入了僵局。
我觉得案件的调解基本没希望了,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办公室。导师见状问起缘由,我细细说明了事情的经过。导师分析说:“既然都快达成协议了,由于意外的发生才谈崩的,说明双方还是有和谈的基础,解铃还须系铃人啊!”我茅塞顿开,看到了希望。于是单独找到了原告读初中的女儿,跟她说明了具体情况,她女儿很乐意协助,再加上那位叔叔的劝说,原告最后撤回了起诉,双方握手言和。
一些虽然看似简单的纠纷,案件的发展却跌宕起伏,我认为,每一起案件不仅要用心,更要用智,年轻法官需要学习的实在太多了,感谢导师的传、帮、带,让我发现并弥补自身能力的不足之处。
(作者单位: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