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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胡建辉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对中小学生使用的主要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大幅降低价格标准,减轻学生教辅材料经济负担。
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进入各省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正文印张、封面基准价格要求,制定零售价格。限定各省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发行费用标准不得高于35%。二是加强教辅材料价格公示管理。要求各省将经价格主管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审核的教辅材料价格一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强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加大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教辅材料行为的力度;全面加强教辅材料价格政策和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