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记者游春亮通讯员黄文静方某从朋友处得知,进口药品网店生意火爆,而且成本低、利润高,不愁货源。2010年8月,未经任何审批,方某便开设了网店,专卖“马法兰”、“敏白灵”等进口畅销药物,月收入高达两万元。然而,这些药物其实都是从香港携带入境,均未取得我国药品准入批号。
今年3月,方某因涉嫌销售假药在其住所被人赃并获。面对办案检察官,犯罪嫌疑人方某觉得自己非常冤屈,“你们为什么抓我,我的药是从香港进口的,不是假药”。
-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张健敏介绍说,该案中,方某卖的“假药”,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假原料、无疗效的伪造药品,而是未经进口批准注册、未取得我国药品准入批号的国外药厂的药品。
“即使方某卖的这些药物有一定的疗效,但由于未经进口批准注册、未取得我国药品准入批号,依照我国法律仍应以假药论处。”张健敏说,这些药物副作用在我国未经证实,使用不当可能会对人体产生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