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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下午,在济南市看守所,被济南市市中交警大队查获的两名醉驾者感慨颇多:“失去自由是最痛苦的事情,但是再怎么后悔都晚了。”截至当天,两人在看守所已经度过了三天时间。
张某今年34岁,他在济南市市中区交警大队站前中队开展的“凌晨行动”中被查获。4月19日22时30分左右,张某开车经过济南大学南门附近时被民警查获,经过呼气测试和血液检测,均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张某回忆说,当晚他因为一点琐事和女朋友吵架,随后赌气出去喝酒,喝了大概两瓶啤酒。事后想通了要向女友道歉,就开车出去给女友买礼物,结果被查获。“作为一名专职司机,不能再开车的处罚对我前途的影响太大了。”张某后悔不已。
44岁的贾某也是因为醉酒驾驶被市中交警查获的。贾某说,在看守所待了三天之后,才觉得最宝贵的是自由。此外,和其他刑事犯罪人员在一间屋子里生活的这几天,“承受着极大的心理压力”。
据了解,看守所与行政拘留所不同,由于这里关押的嫌疑人均是刑事犯罪人员,所以进出看守所需要非常严格和缜密的手续。据相关人员介绍,虽然醉酒驾驶和其他刑事犯罪不一样,普通的醉酒驾驶者没有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也没有对他人的利益带来损害,但是醉驾人员与其他嫌疑人在看守所拘留时没有区别,对他们的心理是个极大的考验。
本报记者董钊廖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