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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张清发生在江苏的“4·22”特大交通事故,让“毒驾”一词进入公众视野。面对“毒驾”带来的惨痛后果,连日来,全国公安部门都在以“零容忍”的态度,全面排查包括驾驶人吸食毒品在内的各类安全隐患。昨日,天津市交管局依法依规对34名吸食、注射毒品且驾驶证达到换证期限驾驶人的驾驶证予以注销。
34名吸食注射毒品驾驶人
被注销驾驶证
连日来,市交管局安监部门积极会同车管所、市禁毒总队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毒驾”隐患排查。在对天津市驾驶人信息与吸毒人员信息比对发现,3年内被公安机关查处的客货运从业吸毒驾驶人108名。目前,这108名从业吸毒驾驶人信息已向市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建议相关主管部门采取停止其运营措施。
昨日,就落实公安部交管局提出的“对确认有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一律按规定注销驾驶证”要求,天津市交管局会同禁毒部门在吸毒人员数据库比对信息,审查机动车驾驶人是否有涉嫌吸毒违法行为的同时,最终,市交管局依法依规对34名吸食、注射毒品且驾驶证达到换证期限驾驶人的驾驶证予以注销。
危害甚于酒驾
市民呼吁“毒驾入刑”
何谓“毒驾”?“毒驾”即吸毒驾驶,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或正在使用毒品的司机驾驶机动车。英国一项研究表明,“酒驾”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以往人们常说“酒驾”猛于虎,据此看来,“毒驾”的危害要甚于“酒驾”。
昨日,记者随机采访发现,多数市民对“毒驾”行为深恶痛绝的同时,对公安部门全面排查整治“毒驾”安全隐患表示大力支持。很多市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目前处置‘毒驾’的法律依据,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22条,即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其中,一位接受采访的法律界人士呼吁,国家应当参照“酒驾入刑”的成功经验,制定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毒驾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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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有隐患不能出站
昨日是“五一”小长假最后一天,上午8时30分,市交管局兵分多路深入各主要高速公路、国省道路及客运站点实施交通安全检查。因为正值假期,此次整治排查的重点依然是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等。“7人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比检。”检查现场,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为确保乘车安全,无论是始发站点还是过路站点,只要在营运时间内,必须有民警驻站检查。不仅如此,节日期间,旅游包车单位也要和客运站点一同增派人员全天候监督。
随后,记者在天环客运站出站口看到,不仅所有出站车辆都要接受驻站民警的逐一临检,客车驾驶人还要面对面接受交警的交通安全教育。“任何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都不允许出站。”临检民警表示,这些客运车辆驾驶人在出站前都已经签订了交通安全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