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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科长,我带着材料来了,快帮我看看,怎么处理这块‘硬骨头’,我们愁坏了。”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平政镇司法所朱所长来到该市检察院,向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齐乙桂“求援”。
原来,平政镇五保户韦某,在2002年1月19日与同村其他四户村民签订承包责任田连环对换协议,将自己的一块0.43亩责任田与刘某对换。一年后,刘某反悔,强行“种回”了自己的责任田,而韦某兑给刘某的田,又被刘某对换给其他人并建起了房子,致使韦某丧失0.43亩责任田和多年经营应有的预期收入。纠纷发生后,朱所长多次组织调解,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韦某作为五保对象,如果自己走上诉讼之路会面临很多困难。对这类侵犯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案件,我们最好的办法是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向法院发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韦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齐乙桂看完材料后,向朱所长提出了自己的处理意见。
“好,这是一个好办法,就按你说的办。还是希望你们多到基层开展宣传活动,让我们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朱所长说。
今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民行检察与民同行”宣传服务活动,北流市检察院从民生检察、亲民检察角度出发,组织干警深入各乡镇开展巡回宣传服务活动,主动与当地司法、综治、村委等部门联系,发放民行检察宣传资料,寻找有关案件来源。朱所长的“到访”就是宣传服务活动的结果。宣传活动开展至今,该院已收到案由涉及赡养、土地承包经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民生方面纠纷线索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