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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英山县罗曼罗兰婚纱摄影店的老板胡子轩因为搞店庆活动,要占道三天。在领取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后,有关人员表示一天收5000元的占道费。胡子轩托熟人协商后交了3000元,并获得了英山县城管执法局的白条。后来英山县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要求胡子轩补交2000元,未果之后,强行搬走婚纱摄影店做宣传用的器物(4月27日中国新闻网)。
城管执法罚款出现“白条”,让我们错愕。4月6日,胡子轩去英山县城管执法局交3000元钱,该局财务人员打了一张白条给他,内容为“收到罗曼罗兰预交占道费三千元整(凭此条换正式收据)”。收到白条后,胡子轩要求查看临时占道的收费标准,英山县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没有。
有一点我搞不明白:既然“凭此条换正式收据”,那当时给了不就完了,为什么还要让被处罚者多跑一趟呢?一位在城管执法大队工作的朋友,向我道出了其中的秘密:凡是拿到“白条”的处罚者,很少有人再回头“以条换票”的,为什么呢?一是他们拿到正式票据也不报销;二是他们拿到“白条”已明白了城管部门的意图,再拿着“白条”换收据不是自讨没趣吗?
听了朋友一席话,我豁然开朗,原来“白条”上的“凭此条换正式收据”是个挡箭牌,也为他们“创收”找到了随时“推托”的借口,真是太有才了。
这样一来,该县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辩解”就显得苍白了,什么“该局是政府全额拨款单位,不像以前要靠罚没收入养活人,不存在罚款创收的问题”。“白条”创收,不靠罚没收入养活人不错,难道不会用“创收”来的费用搞些福利,甚至成一些干部“三公”经费的支出?这个可能性是有的,要不然,为什么要给百姓留下打“白条”的嫌疑。既然是合法的执法罚没款,应该都是收支两条线,有专门的财政发票,不存在没有发票的问题。要我看,这种用“白条”换正式票据也不是第一次了,如果不是城管执法部门继续追要另外2000元未果,惹怒了商家,说不定这样的“白条”还要打下去。
城管执法打“白条”,惊动了当地有关部门,英山县纪委、监察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笔者建议,不能让“凭此条换正式收据”遮蔽了双眼,应顺藤摸瓜,查一查以往的“白条”兑现了正式票据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