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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孟艳
不按景区开辟的道路走,导致迷路受困、擅闯野路摔跤受伤……“五一”小长假,不少驴友为寻求刺激“另辟蹊径”,险情不断,救援人员也因此频频出动(本报5月2日A07版曾报道)。笔者以为,不走寻常路的驴友不应该丢掉责任意识,应该分担一部分救援费用。
近年来,随着驴友队伍的扩大,野外遇险的情况也频频发生,出事的多是非正规俱乐部的驴友,或者是一些网上临时组织的驴友,由于没有组织性,也没有经验,各种险情也随之而来。民警、志愿者也成了这些驴友的“守护神”,翻山越岭、痕迹追踪,救人于危难。但是不少讨论也应声而出,驴友自己不守规则,政府应该掏救援费用吗?志愿者们就该花时间、搭上金钱去救这些寻找刺激的人吗?
青岛市蓝天救援队曾经算过一笔账,仅计算出险人员的油费、误工费,不包括救援绳索、急救箱、担架等器材损耗费用,每次救援成本至少需要500元,而这批钱全是由志愿者自己承担。
笔者以为,随着驴友的日益增多,对遇险驴友的救援也应该有相应的措施。首先,政府应该提供各种服务,比如天气信息、出行提示、禁行标志、安全路线等。在这种体系健全的情况下,应建立起政府、社会、个人各自分担的救援费用模式,而不应该全由政府承担,或者是社会上的志愿者自掏腰包。尤其是对于寻求刺激,不走寻常路的驴友而言,个人应该承担得更多些。甚至像国外一样,当驴友在禁行的地区被救回的时候,会给他开一张罚单,让其为自己不守规矩的行为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