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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福建老汉张某为了抱孙子,先后三次花钱收买男孩,其中两个被其转手卖给他人。最后从张某手中买孩子的夫妇的亲属带孩子在天津居住时,被警方抓获,随后警方顺藤摸瓜,将张某抓获归案。日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
法院查明,2007年8月,张某经妇女田某介绍,在福建省泉州市花2.2万元收买了一名约1岁的男孩。后张某又经他人介绍,在福建省莆田市某村,将该男孩以5.2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2009年6月,张某在福建省莆田市黄石镇,从一名四川籍夫妇手中花5万元收买了一名出生十几天的男婴。现该婴孩由张某长子夫妇抚养。案发后,该夫妇书面保证,在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后,自愿将孩子交还。
2010年10月,张某经田某介绍,在云南省孟连县从一名妇女手中,以3.2万元的价格收买一名出生1个月左右的男婴。田某从中非法获利4000元。后张某在福建省莆田市,经他人介绍,将该男婴以5.2万元的价格卖给廖某夫妇。2011年5月,被告人张某和田某先后被抓获归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田某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但张某在2009年6月收买男婴给其儿子抚养的行为不构成拐卖儿童罪。据悉,田某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张某在被抓获后称:“大约两年前,因为我大儿子没有男孩,所以我想给他买个男孩。和我一起打牌的一个人说能联系买个孩子。后来,他说福建泉州有个男孩要卖,要两万余元。我就跟着这个男的去了泉州。在泉州我们见到了田某和一个男子,当时这个男子抱着孩子。我问孩子是怎么来的,这个男子说是他自己的孩子。因为老婆被别人拐走了,他没法养活孩子,所以要把孩子卖掉。我看孩子长得有点黑,就给田某2.2万元。我把孩子带回家养了3个月,因为我儿媳妇嫌孩子长得丑,我就通过村里一个女子把孩子卖了,得了5.2万元。”“过了一段时间,我在莆田一个麻将馆打牌时,听说北高镇有一户人家要卖男孩,我就去了这户四川籍夫妇家中,花5万余元将男孩买过来,交给我大儿子抚养。后来,我儿子一直养着这个孩子。”“2010年,田某给我打电话说,一个女人因为婚外情怀孕,问我要不要这个孩子。我当时就想多养一个孙子,就说要这个孩子。同年10月,田某给我打电话说,孩子出生了,是个男孩。田某开始要4万。我跟她还价后,最后定好3.2万。我来到云南省孟连县找到田某。田某带我在路边见了一个抱着孩子的妇女。我看孩子长得挺好的,就决定买下来。我把孩子抱回家后,想让大儿子养着。但大儿媳说养不起。我就把孩子卖了,得来的钱都让我花了。”记者张家民通讯员于翔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