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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一年来,我们受理的有关步步高手机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就有101件,也就是说和在座诸位一样从事手机通讯经营的近百位经营主因为销售手机,侵害了步步高的商标而官司缠身,付出了人力、财力等多方面的代价。”这是在近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座谈会上,知识产权庭庭长林青青对通讯市场经营户们说的一番话。
座谈会上大家认真倾听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经营户们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惨痛经历。一位经营户说,大家销售手机都没有意识到可能牵涉到知识产权保护等诸多法律问题,座谈会上法官给大家上了一堂实实在在的普法课。
为了让大家进一步深入感受发生在他们身边的鲜活实例,温州中院还邀请这些通讯市场经营户、工商管理部门的人员以及该院特约监督员走进审判庭,旁听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与金立仁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一案的庭审,同时该院借助温州网同步进行庭审网络直播,让小小的庭审空间,通过网络媒体得到无限放大,让更多的市民足不出户,第一时间就可以一睹案件审理全过程。
在庭审过程中,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广东步步高公司称,作为国内知名企业,在国内拥有极高人气和市场占有率,而金立仁作为经营手机产品的商户,却未经公司许可,恶意销售低劣侵权商品,侵害了原告的商标权等诸多知识产权。上诉人(原审被告)金立仁辩称,自己既不知道原告商标的样子,确切的说也不知道所售手机侵犯原告的商标权。旁听席上的一些手机经营户们频频点头。
案件最后在法官主持之下以和解撤诉结案,金立仁需支付步步高公司2.1万元的赔偿款。庭审结束后,旁听席上的手机经营户们纷纷表示,卖一个几百块钱的手机却要搭上两万多元的赔偿款,真是得不偿失。今后经营时一定注意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好自己,不要让自己成为下一个“金立仁”。(汤婧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