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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用人单位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5月15日至6月30日,在天津市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据了解,这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
专项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的检查,还包括检查其注册资本、劳务派遣协议是否规范、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有无自设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等情况。
据介绍,5月15日至5月22日,各区县将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此阶段,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督促用人单位对2012年1月以来劳动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5月23日至6月20日,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集中力量对本区域内的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通过执法检查,摸清企业用工情况,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用工情况。对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方面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通讯员晁振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