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天津5月1日至7月15日对无线电台(站)展开核查。核查中若发现没有无线电台执照或与执照所核定内容严重不符的,一律视为非法设台,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此次核查由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进行。核查的范围是:在本市辖区内按规定必须办理无线电台执照的各类无线电台(站)。微功率电台、公众移动通信室内站、个人业余电台及未提出电磁环境保护的单收地球站等台(站),不在本次核查范围内。核查的内容是:设置的无线电台(站)是否已办理设台手续;已办理设台手续的无线电台(站)各项参数是否与无线电台执照核准的参数相符合;无线电台执照是否到期;已停用的无线电台是否已办理注销手续。
未办理过执照的需补办设台手续,并领取无线电台执照。补办设台手续所需的各类资料表格及说明可从网站www.tjww.gov.cn下载,也可到南开区庆丰路10号领取。(今晚报记者姜艳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