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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高立红黄萱本报曾经连续报道并引起读者广泛关注的“4·24天津站候车大厅血案”有了最新进展。5月7日,19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关于作案动机,刘某向检察官供述称,“我要是得不到她,也不让别人得到”。
据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某,1992年6月出生,河北省保定市人,半年前在辽宁阜新打工时认识了被害人常某。其后,刘某一直追求常某,但是常某一直不同意。今年4月22日下午,刘某来到天津某职业学院,找到在此就读的常某,两人一起玩了一天,刘某还给常某买了一部手机。4月23日晚上,两人一起吃饭时,刘某向常某提出,自己喜欢常某,想让常某做他的女朋友。但是常某说不想离开天津,还告诉刘某自己已经有男朋友了。刘某遭到拒绝,非常生气。晚饭后,刘某把常某送回宿舍,就在学校里面的超市花3元钱买了一把折叠式水果刀。买刀时,刘某想转天再跟常某谈一次,要是谈不通就教训教训常某,用刀捅死她,自己得不到,也不让别人得到,然后自己也不活了,两人到阴间再结合。
4月24日上午8点多,刘某和常某一起来到天津站,常某准备坐火车去阜新,刘某则打算回保定老家。9点多,两人来到车站候车大厅,在5号检票口附近的座位上等车。等车过程中,刘某还在试图劝说常某做自己的女朋友,但再次遭到拒绝。10点多,常某接了一个电话,刘某听着像是常某男朋友打来的,心中更加生气。等常某挂了电话,刘某从常某手中要过其给她买的手机,摔到地上,两人争执起来。刘某心想,“既然你这么绝情,我就用刀捅死你”,随即,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刀,捅向常某的颈部、肩部、腹部等部位,其间在折叠水果刀脱手后,常某伺机逃走,刘某继续追赶,并在常某倒地后对其继续拳打脚踢。巡逻民警及时赶到将刘某当场抓获,常某被送往医院救治。
5月7日,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刘某批准逮捕。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刘某因为求爱不成,主观上产生杀害常某的犯罪故意,并事先准备了作案工具水果刀;在实施过程中,刘某捅向常某的颈部、腹部等要害部位,且连捅数刀,欲置常某于死地,刘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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