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人民网大连5月9日电大连市委、市政府今天召开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会议。辽宁省委常委、大连市委书记唐军,大连市长李万才出席会议表讲话,要求把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新成果,推进和谐大连建设的新进步,为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提供可靠保证,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会议由市委副书记里景瑞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盛峰代表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工作报告;市委常委、总工会主席汪集刚宣读了《关于表彰2011年度大连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决定》,100家企业荣获“大连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会上有5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
唐军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刻认识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减少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是激发创造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唐军强调,要牢牢抓住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重点和关键:一是加强劳动关系制度建设。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加快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积极推动各类企事业普遍建立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二是有效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等自主协商机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及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中一些重大问题,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重大劳动争议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三是深入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继续开展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加快推动创建活动向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拓展,深入开展以“企业爱员工,员工爱企业”为主题的“双爱双评”、“百日要约”和“双合同月”等活动。四是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加强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建带群团建设,努力提高工会、共青团在非公有制企业的组建率。五是支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通过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持,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尽量降低结构调整给就业和劳动关系带来的负面效应,努力保持就业岗位稳定和劳动关系和谐。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改善服务软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服务效能。
唐军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工会推动、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构建起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和谐劳动关系。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政绩效考评、纪检监察部门社会评议和组织部门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考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协调劳动关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级工商联等企业代表组织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主动承担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三要营造浓厚氛围。要开展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能力。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努力形成有利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环境。
李万才在讲话中对大连市近年来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一是工作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建立和完善了党政主导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形成了多层面、全方位维护职工群众各项权益的“大维护”体系。二是工作载体更加丰富。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基本建立了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深入开展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和“双合同月”活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稳步提升。三是基础能力建设逐步加强。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活动,全市社区全部建立了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各类劳动争议得到积极预防和妥善调处。各有关部门、工会、群团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李万才强调,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劳动关系日益呈现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部分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不规范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工资收入分配方面的矛盾突出,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方面的问题不容忽视。同时,大连市构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着许多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劳动关系工作,全市处在加快发展和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基础较好,劳动关系工作正在步入一个更加注重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和管理提升的新阶段。
李万才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颁发的《关于加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重要抓手,多措并举、扎实工作,全面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一要深入贯彻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法规的落实力度,完善相关配套规章和政策,以软环境建设为重要载体,把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调处全过程纳入法制化轨道。二要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以上。三要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健全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四要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建立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等多部门综合治理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有效查处违法案件。五要积极推动劳动条件改善。进一步加强劳动安全卫生执法监督,从源头上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健康生产。六要不断完善就业、社保、救助三位一体的保障体系。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机制。七要切实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化争议调解工作格局。
肖盛峰在工作报告指出,近年来,大连市全面实施《劳动合同法》,大力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工程,初步建立了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一是全面实施《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日趋和谐稳定。截至2011年底,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4%,14820家企业建立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签订集体合同6499份。二是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企业用工日益合法有序。登记备案用人单位3.7万户、备案劳动者达145万人。三是切实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一线职工收入大幅提升。2006年以来,先后4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累计增幅达到144%。2011年,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突破1000元。四是积极推行民主管理制度,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目前,全市12228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职代会制度,占建立工会企事业单位的89%。五是不断创新劳动关系体系建设,依法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有310户企业获评市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44户企业获评省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4户企业荣获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保税区和高新园区被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全市109个街道622个社区组建了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在全市4129家工会组织建立了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六是着力加强监察执法和调解仲裁,有效防止和化解各类劳资纠纷。在159个街镇和483个社区设立了劳动保障监察两级管理网络。1542家用人单位被评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单位,121家被确定为违法失信单位。2008年至2011年,全市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0285件,劳动争议案件按期结案率年均保持在90%以上。
工作报告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做出部署:深入实施《劳动合同法》,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的履约质量;继续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切实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实施“彩虹计划”,切实提升劳动集体合同签订质量;不断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夯实劳动关系基础工作,切实发挥基层服务保障作用;积极创新劳动监察和调处机制,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加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制度机制建设和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市领导张中、崔庆群,徐长元、姜周、徐从琪等区市县、先导区主要领导,市委、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市总工会、市企联分管领导,受表彰的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及其他有代表性企业负责人等600余人参加了会议。(王金海、张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