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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曾因冒充警察行骗被查获惩处,后仍不思悔改伙同他人在高速公路上冒充交警以高速倒车罚款名义行骗,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日前,天津市北辰区法院一审以招摇撞骗罪追究涉案两名被告人刑事责任。
2011年12月7日中午,两名80后天津青年尤某和张某在天津北辰区宜兴埠出口处,利用事先准备的反光背心、电台、电棒、手电筒等工具,冒充交通警察以高速倒车罚款为由骗取司机300元,当日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查,尤某曾于2009年间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法院一审判决,尤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张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