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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都是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住宅,有些是不允许转租或者买卖的。但是,违法人员抓住一些市民愿意购买低价房的心理,先是租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然后再转卖,获得赃款后再“人间蒸发”。日前,红桥警方侦破了一起诈骗案件,4名嫌疑人就是以这种手段租赁了31套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然后口口相传进行转卖,共计诈骗960余万元。
神秘男女专门租经适房
2011年3月,一男一女来到河北区南口路附近的一家房屋中介公司。进屋后,男青年口气颇大:“我单位在山西,是开发煤矿生意的,要在天津建办事处,想多租几套单元房供员工住宿。”两名顾客看上去只有二十三四岁,但说话却十分老成,二人专门租赁附近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两名顾客最后租下了5套经适房,虽然租赁时间只有半年,但他们不与房主砍价。
想装修找物业发现被骗
同样在去年3月,在红桥区某居民小区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名中年男子找到该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说:“我在这里新买的房子,马上就要装修了,想办张门禁卡。”“您家是几栋几号,我先做个登记。”“我买的是1号楼3006门的独单。”核对了楼栋和房屋的门牌号,物业人员愣住了:“这家房主我们认识,几天前才见过面,只听说他打算把房子租出去一年半载再装修,然后给儿子结婚用,怎么这么快就卖了?”让物业人员不解的是,中年男子买这处60平方米的独单只花了30多万,竟比原房价还低。
听了物业人员的话,中年男子也疑惑起来,便通过物业联系了房主。与房主见面后中年男子傻了眼,这个房主和与他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根本不是一个人。
房屋买卖协议都是白条
很快,红桥警方接到类似二三十名群众的报警,他们花30万至60万不等的钱,买的多为经适房和廉租房,手中持有的房屋买卖协议均为对方打的白条,内容大致为:“房屋产权证还未下来,先立此协议为据,现收购房款××万元,待产权证下来后协助房主办理过户手续。”还有一些市民在装修中被真正的房主发现,便手持房本与房主对质,但经查验该房本系伪造。
众多市民上当受骗,引起红桥警方重视。经调查,很多市民都是听朋友口口相传,通过“关系人”低价买到的经适房和廉租房。受骗市民表示,他们到小区看房、议价都是与一对中年夫妇“面谈”,房屋买卖协议则与中年女子签订,购房款也是交到该妇女手中。根据大家提供的线索,红桥刑侦九大队于今年年初抓获了苏林、刘兰夫妇。
父母给骗子儿子“打工”
经询问,苏林和刘兰对诈骗群众购房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刘兰交代,她和苏林是二婚,二人均无经济来源,因此给儿子“打工”也是应该的。
原来,经适房和廉租房都是刘兰的儿子李某和准儿媳张某在中介公司租来的,然后由刘兰散播能低价买到经适房和廉租房的信息。联系到买房人后,刘兰和老公便领着去看房,签订买卖房屋协议也是由她完成,但大部分赃款已交给儿子李某。此时,李某和女友张某已下落不明。经过近3个月的侦查,办案民警终于查到二人租住在河北区康桥里附近的居民区,几天后李某和张某在出租屋中落网。
李某供述,诈骗手段是从网上学到的,他和女友先后租赁31套房屋,共诈骗960余万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赌博和购买高档轿车。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