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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金陵晚报A6版报道了《出了点小事,不能陪妈妈吃饭了》这篇稿件,扬州交巡警支队三大队民警陈进在皇都岗执勤时,发现江阳中路与扬子江路交叉口西侧有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黑色本田思域轿车正停在直行车道等候绿灯放行,该车前号牌被光盘遮挡。陈进立即和协管员钱永年上前检查过程中,驾驶人突然加大油门瞬间提速,撞向民警陈进,将其撞翻在地,后闯红灯左拐沿扬子江路向北逃窜。经医院检查,民警陈进肩胛骨、锁骨、肋骨多处骨折。
案件发生后,扬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快速启动路面侦防机制,全面开展查缉堵控。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走访等工作,很快确定肇事车辆,认定该车辆所有人李某为犯罪嫌疑人。李某,男,1977年出生,户籍地为:扬州市开发区宝带新村。曾经于1994年3月,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开发区警方处理。2012年4月13日因涉嫌吸毒被警方治安拘留。
案发后,为逃避警方打击,李某将肇事车辆藏匿于某小区后潜逃。通过大量工作,办案民警很快查获了李某以他人身份入住在扬州市邗江区望月路某酒店。昨天11时,办案民警在该酒店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经审查,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李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开发区警方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56条之规定,邗江警方对李某藏身的某宾馆前台登记服务员不按实名登记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500元。根据《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20条和42条对该宾馆予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停业整顿。
杨公宣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