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天津警方报道
天津北方网讯:一名女工利用工作之便,在单位生产线上窃取手机前壳半成品200多个,总价值1.7万余元。西青区法院日前以职务侵占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
家住本市西青区的女青年安某原系某塑胶公司职工。2011年9月至10月间,安某先后五次将自己经手的“黑莓”牌R型手机前壳半成品200余个占为己有,变卖后得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