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一名90后小伙见财起意,打起了邻居的主意,将邻居家洗劫一空后,意欲再犯,被当场抓获。今天上午,这名90后小伙因涉嫌盗窃罪站在庐阳区法院的被告席上。
上午9点左右,孙某被带上法庭,并无家人来旁听。据指控,2012年2月17日7时许,被告人孙某窜至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堰稍村农场,见被害人时某某的租住房门锁着,家中无人,便从房子后面窗户爬窗进入室内,将放在卧室床头上一黑色电脑包内的10000元现金盗走,后爬窗离开现场,所盗赃物被其挥霍。2012年3月10日11时许,被告人孙某再次到被害人时某某家中作案时,被时某某发现报警,接警民警赶至现场将其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现金10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在庭审中了解到,孙某偷窃的是其邻居,而邻居未曾想过是其所为。
该案当庭宣判,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退还赃款一万元。
(鲁岩陈娇娇本报记者何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