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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市国土房管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执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天津市各区县房管局对发现正在实施的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确定属实的,及早下达停工通知。同时加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联系,通过建立执法信息网络和执法巡查等形式,健全违法行为预警预报机制。
意见要求,本市各区县房管局要向社会公布执法机构的职能、电话及办公地址,设立电子举报邮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指定专人负责对举报、投诉问题登记处理,建立投诉办理快速反应和跟踪反馈机制。对于违法案件线索,要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纠,件件有反馈,案案有结果。对出现的违法行为苗头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教育、及时整改,最大限度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要避免久查不决而损害当事人利益的现象发生。
意见提出,本市各区县房管局每半年要在新闻媒体、政务网公开曝光至少两起有影响、有震慑作用的典型违法案件,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的震慑和惩戒,同时方便舆论对房管执法工作的监督。每半年至少向市局报送两起典型违法案件。(渤海早报记者邵隽)